区县 | 补贴政策 |
浦东新区 |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 |
虹口区 |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10万复评再认定奖励:5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0万,复审25万 |
崇明区 |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5万 |
黄浦区 |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20万复评再认定奖励:10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40万,复审20万 |
嘉定区 |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30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100万 |
普陀区 |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10万复评再认定奖励:5万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奖励支持。 |
杨浦区 | 区级首次奖励:3万市级首次认定奖励:10万(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30万对上年度通过认定(含复核及新认定),且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再给予一次性20万的资助。 |
徐汇区 | 市级设定的最高不超过20万的一次性补贴 |
青浦区 |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5万复评再认定奖励:1万 |
长宁区 |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10万市级复审:5万区级首次:3万区级复审:1万 |
奉贤区 | 对首次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0万 |
宝山区 |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20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0万 |
松江区 |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20万区级首次奖励:10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40万对被认定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再首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按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助标准可申请补贴差额部分。对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再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资助标准可申请补贴差额部分。 |
金山区 |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10万对专精特新企业升级为瞪羚企业的给予30万对瞪羚企业升级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60万对瞪羚企业升级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给予100万 |
闵行区 | 区级首次奖励:5万市级首次认定奖励:20万市级复审:5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0万新迁入的企业视作首次评定。 |
静安区 | 暂无 |
上海市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 100 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 25 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 分)
A.80%以上(5 分)
B.70%-80%(3 分)
C.60%-70%(1 分)
D.60%以下(0 分)
2.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 10 分)
A.10%以上(10 分)
B.8%-10%(8 分)
C.6%-8%(6 分)
D.4%-6%(4 分)
E.0%-4%(2 分)
F.0%以下(0 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 5 分)
每满 2 年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 5 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 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 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 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 25 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 5 分)
A.三级以上(5 分)
B.二级(3 分)
C.一级(0 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 3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 ISO9001 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 10 分)
A.10%以上(10 分)
B.8%-10%(8 分)
C.6%-8%(6 分)
D.4%-6%(4 分)
E.2%-4%(2 分)
F.2%以下(0 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 5 分)
A.50%以下(5 分)
B.50%-60%(3 分)
C.60%-70%(1 分)
D.70%以上(0 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 15 分)
9.所属领域符合本市产业导向(满分4分)
A.属于市级重点导向产业(4分)
B.属于区级重点导向产业(2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0.细分市场领先地位(满分6分)
A.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超过10%,或位居全国前三(6分)
B.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十或本市前五(5分)
C.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本市前十(4分)
D.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1.实施特色化经营(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具有特色资源或技术进行研发生产,提供独具特色的产品或服务
B.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拥有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称号,获得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
C.企业或产品获得区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品牌、质量、人才等奖项、资金支持、称号认定,或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重大奖项和称号认定
D.企业有改制上市计划,已完成股份制改制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 35 分)
12.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 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3.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 10 分)
A.研发费用总额 500 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10%以上(10 分)
B.研发费用总额 400-5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8%-10%(8 分)
C.研发费用总额 300-4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6%-8%(6 分)
D.研发费用总额 200-3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4%-6%(4 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3%-4%(2 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 分)
14.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 5 分)
A.20%以上(5 分)
B.10%-20%(3 分)
C.5%-10%(1 分)
D.5%以下(0 分)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 10 分)
A.国家级(10 分)
B.省级(8 分)
C.市级(4 分)
D.市级以下(2 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 分)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 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70%,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二、精细化指标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 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 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 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 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 占有率达到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 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 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上年度营业 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 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 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 3000 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 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且实际 应用并已产生经济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 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 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