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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发展】工信部: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

2月1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效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局长陶青表示,此次出台的《工业政策》将“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作为一项重要的举措。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采取以下举措,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
  一是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发布梯度培育工作指南,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夯实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基础,力争2022年新培育3000家左右“小巨人”企业、200家左右单项冠军企业,带动各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万家左右。
  二是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切实落实好《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各项任务,制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评价标准,聚焦中小企业需求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指南,分行业制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三是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等方面实现更高效、更便利的对接,部省联动建立常态化的对接机制和对接平台,推动龙头企业对中小企业开放技术、市场、标准、人才等创新资源,总结推广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典型模式和典型经验,通过融通发展,带动培育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汇编来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推动制度性、结构性、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组合发力,有效降低了中小企业税费负担。

一、缓缴类: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

为降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出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优惠政策,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2162亿元。分类型看,中型企业缓缴税费1253亿元,小微企业缓缴税费909亿元。分行业看,缓缴规模较大的行业主要有装备制造、建材、金属制品、纺织服装等行业,合计1330亿元,占全部缓税的61.5%。

2022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

原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缓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全部税费。

新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  

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

二、减免类:中小微企业减免部分税费

2021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2951亿元,主要是,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优惠政策,新增减税667亿元,惠及405万户纳税人;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优惠政策,新增减税1853亿元,惠及895万户纳税人;进一步加大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政策优惠力度,新增减税431亿元,惠及1060万户纳税人。税收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小微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缴纳税收同比下降12.4%。现将有关政策梳理汇总如下,供参考使用。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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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到75%——《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2023年12月31日前,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5.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到100%——《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6.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  
2022 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即: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7.降低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602号)
继续开展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中小企业和宽带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8.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     2022 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9.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
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三是其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10.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1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  
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即: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12.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给予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13.服务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    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工信部:培育一批进军元宇宙、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导 读


【面对以元宇宙为代表的新技术、新概念、新场景,有的地方在观望,有的地方在行动。】

近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的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表示,工信部将加大力度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支持发展数字经济,抢抓国家推进新基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大好机遇。培育一批数字产业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别要注重培育一批深耕专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网络与数据安全、智能传感器等方面的“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进军元宇宙、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周,微软扔出一记行业“重磅炸弹”,宣布以687亿美元现金收购动视暴雪,成为游戏行业历史上金额最大的收购交易。此次收购再次让元宇宙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微软收购动视暴雪不仅是在游戏领域加码竞争,也是在元宇宙这个风口进行布局。据了解,在国内,除了各大互联网公司在布局元宇宙,一些城市在元宇宙上的角力与较量也已悄然展开,多地政府工作报告和产业规划中已出现元宇宙的身影。比如,上海将元宇宙写入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杭州成立元宇宙专委会,网易元宇宙产业基地落户三亚、深圳成立元宇宙创新实验室……

目前元宇宙尚无公认的权威定义,但一个基本共识是,元宇宙本质上是对现实世界的虚拟化、数字化过程,目前仍在不断演变。

此前,彭博行业研究报告预计,元宇宙将在2024年达到8000亿美元市场规模;而根据普华永道的预测,元宇宙市场规模在2030年将达到1.5万亿美元。这意味着,元宇宙是一个想象空间很大的市场,竞逐元宇宙赛道,对城市数字经济发展带来很大想象空间。

上海将“元宇宙”纳入十四五规划

2022年1月8日,上海经信委召开会议谋划2022年产业和信息化工作,强调加快布局数字经济新赛道,紧扣城市数字化转型,布局元宇宙新赛道,开发应用场景,培育重点企业。

这已经不是上海首次在官方会议上提及元宇宙相关表述。去年12月21日召开的上海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引导企业加紧研究未来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相交互的重要平台,适时布局切入。”这被业内称为“我国地方政府对元宇宙相关产业发展的第一次正面表态”。

在随后12月30日印发的《上海市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到,上海要前瞻部署量子计算、第三代半导体、6G通信和元宇宙等领域。同时,支持满足元宇宙要求的图像引擎、区块链等技术的攻关;鼓励元宇宙在公共服务、商务办公、社交娱乐、工业制造、安全生产、电子游戏等领域的应用。这也是元宇宙首次被写入地方“十四五”产业规划。

近日,《上海市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创新高地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张英介绍,下一步,上海将聚焦数字经济、元宇宙、智能终端等10大重点方向,面向全国优秀企业,征集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择优纳入《2022年度上海网络安全产业创新攻关成果目录》,并在城市数字化转型重大场景建设中率先应用、优先支持。元宇宙的发展离不开新基建的支撑,业内人士认为,上海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释放的信号在于,上海为元宇宙产业提供了优良的新基建环境,政策上也积极引导。

浙江加快元宇宙布局

浙江也加快了元宇宙的推进步伐。在近日召开的杭州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上,杭州市市委书记刘捷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超前布局量子通信、“元宇宙”等未来产业,高水平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1月5日,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浙江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元宇宙与人工智能、区块链、第三代半导体并列,是浙江到2023年重点未来产业先导区的布局领域之一;浙江将在先导区重点建设任务中明确加快在脑机协作、虚拟现实、区块链等领域搭建开放创新平台,促进产业技术赋能,集成创新。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为深入认识理解“元宇宙”概念,把握“元宇宙”未来趋势,抢抓机遇、超前布局,推动浙江省企业抢占“元宇宙”技术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浙江省经信厅组织召开了“元宇宙”产业发展座谈会。来自政府机构、学术界和省内“元宇宙”相关企业的代表均出席会议。据悉,浙江在“元宇宙”产业的发展上,具备得天独厚的条件,在AR引擎、虚拟人像、3D空间与虚拟场景建设、新型人机交互、5G云网、边缘计算、服装3D工具、工业XR交互引擎、心理健康与医疗以及游戏场景等各领域已有一定的研究和储备,很多企业已进入上市IPO和资本通道。与会嘉宾一致认为,“元宇宙”是未来发展的新趋势,是产业发展的新风口,其想象空间和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巨大。

北京城市副中心率先入局元宇宙

1月19日,在“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上,北京市通州区出台了包含”元宇宙相关政策”在内的一系列产业生态扶持发展政策。具体政策而言:出台《关于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元宇宙创新引领发展的八条措施》,将依托通州产业引导基金,采用“母基金+直投”方式联合其他社会资本,打造一只覆盖元宇宙产业的基金,支持元宇宙初创项目和重大项目,完善服务体系,支撑产业生态建设,支持设立专注于早期和长期投资的元宇宙子基金。在内容设计上,突出元宇宙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特色;在产业空间上,规划“1个创新中心+N个特色主题园区”的元宇宙产业空间布局。在应用场景上,瞄准数字赋能、文化科技融合领域,“打造实数融合的文旅新场景”,为企业提供技术展示创造空间。在合作伙伴上,选择了上市公司蓝色光标旗下的“蓝色宇宙”,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整合了蓝色光标已经具备的虚拟直播间、虚拟形象到虚拟空间打造等一站式内容、资源、技术和服务生态”。

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磊介绍北京启动城市超级算力中心建设,推动组建元宇宙新型创新联合体,探索建设元宇宙产业聚集区。

此外,北京市政协委员孙陶然表示,从城市发展角度讲,北京市应该重视元宇宙将给整体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的重大变化,进行一些基础布局。

北京作为科技创新中心和文化中心,有大量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型企业,也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发达的文化产业,对探索元宇宙新趋势具有更加得天独厚的优势。抢占元宇宙及相关产业发展先机,将为北京加速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注入新活力,也将推动北京在新一轮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中走在前列。

海南打造元宇宙产业基地

去年12月,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盛勇军在2021年第六届三亚文博会现场会见了网易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刘杰一行,双方围绕网易海南总部落户三亚、元宇宙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以及“科技+”“数字化+”产业布局等务实合作达成了系列共识。会见前,三亚市人民政府与网易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网易将在三亚设立网易海南总部,建设网易元宇宙产业基地项目,推动海南数字化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集互联网技术开发、数字化内容生产、数字化版权运营和数字化产品输出为一体的国际化数字新文创中心。网易将参与海南国际电竞岛、三亚电商供应链,以及网红经济与直播电商建设,并打造“音乐点亮城市”等大众文化项目。双方将共同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数字文化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果。

江苏打造元宇宙生态产业示范区

1月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举行的2022太湖湾科创带滨湖创新大会上,该区正式推出了《太湖湾科创带引领区元宇宙生态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配套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科创载体建设、人才安置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等,旨在打造国际创新高地和国内元宇宙生态产业示范区。”据介绍,滨湖将依托无锡先进技术研究院、国家超算中心等重大研发载体,开展应用理论和核心技术研究,培育、引进一批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元宇宙生态链企业,推进一批典型应用示范项目,到2025年,基本形成技术引领、企业集聚、示范应用、标准完备的元宇宙产业生态,打造元宇宙的“滨湖名片”。滨湖区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阶段,滨湖将以打造元宇宙核心产业区、元宇宙创新孵化园、元宇宙先进智造地,提升资源配置质效,构建元宇宙空间布局;以引入一批元宇宙领军企业、培育一批元宇宙新兴企业、带动一批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融合联动,加快元宇宙集聚发展;以推动元宇宙核心技术攻关、设立元宇宙新型研发机构、推进元宇宙标准体系建设,聚焦技术创新引领,强化元宇宙科研攻关;以建设元宇宙公共服务平台、刻画元宇宙“滨湖印象”、建设元宇宙产业协会联盟,践行多边赋能模式,优化元宇宙发展生态;以引进元宇宙全球顶尖专业人才、培养元宇宙高水平创新人才、建立元宇宙人才培训体系,引育用留多措并举,汇集元宇宙专业人才;以聚焦数字影视、数字文旅、智改数转、社会治理等场景,发挥区域特色优势,打造元宇宙典型场景。

随后,围绕元宇宙,无锡近来动作不断。1月11日,无锡市元宇宙创新联盟成立,无锡市元宇宙产业园挂牌;4天后,首届长三角元宇宙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在无锡滨湖区举行,长三角元宇宙联盟、无锡市元宇宙创新创业基地也宣布落户滨湖区。

武汉将元宇宙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1月11日,在 湖北省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武汉市委副书记、市长程用文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加快壮大数字产业,推动元宇宙、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地理空间信息、量子科技等与实体经济融合,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小米科技园等5个数字经济产业园。合肥前瞻布局元宇宙产业

1月10日,合肥市市长罗云峰代表市政府向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样出现了“元宇宙”的身影。

罗云峰表示,未来5年,合肥将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瞄准元宇宙、超导技术、精准医疗等前沿领域,打造一批领航企业、尖端技术、高端产品。此外,合肥将培育3个千亿企业、300个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高地。

张家界成立元宇宙研究中心

去年11月,张家界元宇宙研究融合发展研讨会暨张家界元宇宙研究中心挂牌仪式在武陵源区大数据中心吴家峪门票站举行,张家界自此成为全国首个设立元宇宙研究中心的景区。

据悉,张家界元宇宙研究中心设置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旅游高质量发展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元宇宙研究将成为武陵源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研究内容。搭乘“元宇宙”的浪潮,武陵源景区将为游客提供更加精彩的旅游体验、更加丰富的旅游产品,更舒适的旅游环境。张家界元宇宙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成立张家界元宇宙研究中心的初衷是以数字化技术赋能旅游产业,培育旅游新兴业态,为旅游业的数字化转型奠定基础。

元宇宙在中国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对记者表示,未来元宇宙在教育、医疗、政府服务等实体经济场景下将有所应用,在政策支持下,在促进应用场景多元化的同时,也能促进相关企业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发展元宇宙不是“脱实向虚”,而是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从而切实赋能实体经济全面升级,让各行各业都能找到“第二条增长曲线”。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六项税费减免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工业和服务业在经济发展和稳定就业中起着骨干支撑作用。当前工业经济稳定恢复态势仍不牢固,服务业因受疫情等影响存在一些特殊困难行业,近期要抓紧出台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其中涉及税费的主要政策有以下六项。

  一、加大工业、服务业所得税减免力度,今年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和10年的可减半扣除。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备注:以上第2项、第3项和第4项可减半扣除;第5项电子设备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二、延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

延伸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1.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2.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三、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延伸阅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针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等特殊困难行业,在阶段性税收减免、部分社保费缓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五、2022年免征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继续按8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延伸阅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六、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各地可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延伸阅读

  对于减少租金的,按减少后实际收取的租金金额从租计征房产税。

副总理刘鹤人民日报撰文,释放了什么信号?

时隔一年,高层再度在人民日报上撰文,不出意料,这篇总字数6567字的长文《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引起政经圈人士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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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眼下的中国经济,压力相当大,民众手头没钱,普遍也都节衣缩食。

所以,如何盘活经济,如何实现共同富裕,从庙堂到江湖,无疑都感到焦虑,欲求良方。

这篇文章这个时候出炉,来得正当其时。洋洋洒洒六千余字,字里行间,也对当下民众最关切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小编遍读全文两遍,整理如下:

1-6849714
2-8482666
3-5078872
4-4135239
5-9524211
5-9210989
6-1995592
7-9915364
8-8409587
9-4411585
10-2225120

附全文

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刘鹤:不搞杀富济贫、杀富致贫

来 源:人民日报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强调,必须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12-4507782
13-268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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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三大强调了经济效益和经济结构的问题,提出要从粗放经营为主逐步转向集约经营为主的轨道,党的十五大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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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判断,《决议》对高质量发展作了进一步强调。这些思想环环相扣,系统回答了经济形势“怎么看”、经济工作“怎么干”的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连同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这些重要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思想保证,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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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数字化趋势,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过程中,要重视需求侧管理,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始终把扩大内需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有序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加强全国统筹,完善能耗控制机制,通过市场竞争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顺应居民高品质住房需求,更好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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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信任、依靠和尊重企业家,发挥企业家在推动企业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上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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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务实开展工作。高质量发展最终要靠高质量的人才,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国务院:让更多小微企业吃下“定心丸”

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好政策又有新进展。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采取市场化方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按照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银行按照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按季操作,鼓励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同时,从今年起,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原来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必要时可进一步增加再贷款额度。

此次政策的出台,既给期盼中的中小微企业吃下“定心丸”,让原本于2021年底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得到延续,保持了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又给困难中的中小微企业注入“强心剂”,通过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等相关措施,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现量增、价降、面扩,全力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走出困境。

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中国经济韧性、潜力所在,稳住了它们,就是稳住了经济的“半壁江山”、稳住了就业、稳住了民生。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有效改善了中小微企业生存状态。但必须看到,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依然很大,有必要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创新金融政策工具,持续做好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大文章”。

做好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大文章”,要努力提高政策精准度。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仅仅依靠加大信贷投放量是不够的,还必须优化信贷结构,提升货币政策的直达性,将更多信贷资源精准配置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2020年以来,我国创设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加快普惠金融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有效和精准的支持。未来,还要继续提升金融政策的直达性、精准性,特别是要重视解决一些中小微企业存在的“首贷难”问题,让金融血脉通达更多毛细血管。

做好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大文章”,要更多运用市场化办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要坚持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原则,依靠市场化的融资机制,保证把资金配置给真正有发展前途的行业和企业,防止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此次出台的政策,始终坚持市场化方式,充分发挥接续转换的市场化工具牵引带动作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地方法人银行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扩大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积极挖掘新的融资需求。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样的支持措施,有利于发挥事半功倍的政策效能,收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政策效果。

我国中小微企业有灵气、有活力,善于迎难而上、自强不息,在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支持下,一定能够渡过难关,迎来更好发展。在看清眼前困难和挑战时,我们更要看到,许多中小微企业正在攻坚克难、逆境突围。只要多一分支持与关爱,多一点实招与硬招,广大中小微企业定能穿越风雨,焕发出新的勃勃生机,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中小企业家建设领导力的“四个闭环”

稻盛和夫先生曾说,想要成为优秀领导者,第一个条件就是无私奉献。对普通企业经营者来说,如此高的境界可能很难达到,但它指示的方向却值得我们思索。其实,无私奉献与其说是一种条件,不如说是一种符合世间规律的需要,我们不妨通过这样四句经典去体会其中深意: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道德经》言:“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这句话的意思是,能够托起国家苦难的君主才是有为之君。多难兴邦,企业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如此。一位企业家曾感慨:“当对外界无能为力的时候,你只有反求诸己。”反求诸己,开始从自身找问题,才有可能超越过去,一味强调外部环境,最后很可能为环境所弃。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是一个闭环。当企业遇到困境的时候,恰是企业家反思过去、提升格局境界的机会。困难也可能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这取决于企业家如何看待困难,是被困难裹挟,还是能如孟子所言那样:“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

因福得祸,因祸得福

因为“生于忧患”,反而可能造就未来成长的机会,这就是因祸得福。而所谓因福得祸,“偶一失言,而祸不及;偶一失谋,而事幸成;偶一恣行,而获小利。后乃视为故常,而恬不为意。则莫大之患,由此生矣。”一时的、侥幸的小利小惠看似是福,但若习惯于此、不加注意,人生的漏洞就会越积越多,乃至酿成祸患。祸福相依,也是一个闭环。

一位企业家回顾创业之初,因为自认为是团队中最聪明的人,所以大事小事都要亲自过问和出面。虽然事必躬亲保证了企业初期的发展,但不知不觉中,团队的活力和创造力却被牢牢限制,导致企业家本人变成了企业的瓶颈,因而企业规模始终做不大。在接触中华文化后,他逐渐意识到,小聪明看起来是自己的福气,但长久使用却会使得团队整体质量下降。真正的福气是大智若愚,托起自己的高管和员工,让下属有进言和担当的机会,才能开辟发展的新道路。

无中生有,有中生无

老子在《道德经》第二章这样写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有无、难易、长短,它们也是一个闭环,而不是彼此矛盾的关系。比如面对资本,如果是从利己出发,一段时期内,资本可以吸引客户、带来增长,但赢得订单不等于赢得客户的心,一旦资本的盛宴撤席,你的客户还会选择留下吗?起点不对,有也可能带来无。反之,如果是从利益客户出发,率先赢得客户的尊重与信任,你与客户建立的紧密深厚链接,才是赢得资本的最大底气。

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这句话同样出自《道德经》。企业发展的最根本机会在于服务民众。在低处耕耘,打好地基,将来才有创造更大价值的可能。我们说企业要依道而行,“道”在哪里?“道”就是世间最大的闭环,老子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只有从服务民众出发,才有“反”,这个闭环才能成立。

作为领导者,企业家需要对事物发展的规律有深刻的洞察,明白了企业经营的闭环,才能完成从暗合道妙到明合秒用的突破。而让闭环得以成立的最关键环节,其实在于人心,在于“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在于每个人不管职位高低、年龄大小,内心深处都埋藏着一份想要奉献的渴望。正因如此,企业家向着稻盛先生所说的“无私奉献”的方向,去修炼自己人格,去提升自己格局境界,是完全有可能的。

找准了切入点,闭环就可以逐步建立;建立了经营的闭环,企业就能不慌不乱地前行。将服务民众上升为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中小企业家也可以开启建设自己领导力的旅程,安安稳稳、本本分分地实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经营状态。

工信部举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附实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1月24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工作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单立坡、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向晖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二级巡视员(副局级)张红宇主持。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二级巡视员(副局级)张红宇: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请到徐晓兰副部长,介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本场发布会的还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单立坡先生,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向晖先生。我是本场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张红宇。


首先请徐晓兰副部长介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总体情况。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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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徐晓兰

徐晓兰: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位新闻界朋友们一直以来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4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有23次涉及中小企业,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纾困和培优两手抓,推动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政策惠企力度加大。推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和《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3份高规格政策文件,形成长短结合的“1+2”政策组合拳。我部作为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推动21个成员单位加强工作协同,积极推动省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去年以来国家层面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0余个、各省(直辖市)出台政策40多个,形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合力。

二是服务助企精准发力。建设一批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新培育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92家,打造国家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首次在全国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直接服务企业900多万家次。

三是环境活企成效显著。深入开展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组织开展综合督查,推动各地落实惠企政策。融资环境进一步改善,截至2021年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7.3%。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出台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优化登记(投诉)平台流程和功能,2021年平台共受理拖欠投诉近1.8万件。

过去一年,中小企业经受住了原材料价格高企、订单不足、疫情汛情等复杂严峻形势考验,保持稳定恢复增长态势。2021年1—11 月,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20.7%、28.2%;两年平均分别增长9.8%、17.1%,进一步体现了中小企业的韧性和活力。 

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会好;中小企业稳,宏观经济大盘才会稳。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从目前来看,规上中小企业去年表现亮眼,但规下中小企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我们去年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针对今年发展中的新困难、新问题,我们要更加精准出台一系列政策,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推动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纾困帮扶力度。加强督查和评估,推动各地落实好现有惠企政策。强化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及时推动出台中小企业新的针对性政策。健全融资促进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继续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为中小企业办实事解难事。

二是强化优质企业培育。新培育3000家左右“小巨人”企业,财政再支持500家以上重点“小巨人”企业,进一步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制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特色产业集群。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

三是推动“一纵一横”强链补链固链稳链。我们将纵向联合各省,实施中小企业强链补链固链稳链行动,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对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撑;横向联合领导小组21家成员单位,推动出台更多面向服务业中小企业的普惠性支持政策,助力服务业中小企业平稳发展。

四是促进扩大内需。通过适度超前建设基础设施,如5G、大数据中心等,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积极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进一步促进社会投资,以重大投资项目为牵引,为广大中小企业创造出更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

做好中小企业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办法总比困难多,新的一年,我们将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全力以赴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张红宇:感谢徐部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央广网记者

2021年,中小企业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如何?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短期和长期风险,2022年请问有哪些政策安排,有哪些亮点?

徐晓兰:谢谢你的提问。2021年以来,受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影响,中小企业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各项政策取得积极成效。主要体现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继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政策,将增值税起征点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在原优惠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税收缓缴措施等,2021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万亿元。


二是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增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将两项直达工具转换为支持小微企业的市场化政策工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截至2021年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7.3%,普惠小微授信户数超过4400万户。


三是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继续实施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返还比例从50%提高到60%,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2021年前11个月,共支出各类就业补贴827亿元,向326万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达到192亿元。


四是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支持力度。出台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等政策文件,中央财政新增支持“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资金,安排35亿元支持1300多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全国“专精特新”企业有4万多家,“小巨人”企业达到4762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848家,成为产业链供应链的有力支撑。


五是进一步加大清理拖欠力度。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推动建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长效机制。要求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带头,进一步做深做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账款。


特别是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后,许多省份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本地区配套落实文件,推出一揽子助企惠企措施,为中小企业加油助力。


据我部近期对2.5万家中小企业调查问卷显示,85.1%的中小企业认为发展环境有所改善,85%的中小企业认为融资环境有所改善,92%的中小企业认为税费负担减轻。总体来说,中小企业的政策让中小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了较大提升。


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继续加强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做好四个“着力“,助力广大中小企业渡难关、增后劲、保就业。


一是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等系列惠企政策,推动延续阶段性惠企政策,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等惠企力度。


二是着力增加企业实惠。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发挥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是着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长效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及时支付采购账款,防止拖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强中小企业产权司法保护,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四是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加大分层培育和分类指导,实施中小企业补链强链稳链行动,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引导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集聚,实现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的格局。

澎湃新闻记者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产业链供应链上的重要生力军。请问工信部过去一年在构建梯度培育体系,特别是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将如何部署今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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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 梁志峰

梁志峰:谢谢你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培育格局初步建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我想从三个方面来概括:


一是明确了梯度培育的总体思路。把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作为《“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九大重点工程之首来部署,明确了“百十万千”的培育目标,也就是说,“十四五”时期培育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千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二是夯实了梯度培育的政策举措。2021年我觉得有五件事是值得一提,以时间为序:第一件事是加大培育力度,扩大遴选规模,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达到2930家,是第一、二批总和的1.5倍。第二件事是中央财政新增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第三件事是举办首届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峰论坛,进一步坚定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第四件事是北交所的设立为更多创新型中小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打开了新的大门,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产品和服务,金融支持专精特新发展的力度显著增大。第五件事是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提出31项具体任务,之后,北京、山东、吉林等省市陆续出台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


三是提升了梯度培育的实际成效。4762家“小巨人”企业具有“5678”的特征,超五成企业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超六成企业属于工业基础领域,超七成企业深耕行业10年以上,超八企业成居本省细分市场首位,很多企业都在强链补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增强发展活力、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各类媒体、专家学者、研究机构、金融机构围绕“专精特新”做了大量的报道和研究,有效地传播了专精特新的理念,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2022年,我们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激发涌现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的部署,继续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一是出台三个办法,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与培育办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与培育办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与培育办法》,夯实培育基础。这里也跟大家报告一下,希望大家关注。二是扩大培育规模。2022年拟新培育3000家左右“小巨人”企业,带动各省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规模,同时全面启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三是突出梯度重点。把落实《实事清单》作为重点,更加注重支持企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更加注重从产业链角度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良好公平的发展环境和普惠精准的公共服务是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请问,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和服务助企发展做了哪些具体工作?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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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单立坡

单立坡:谢谢你的提问。正如您所说的,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普惠精准的服务是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过去一年,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对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部分行业准入门槛大幅降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开始跨地区互认,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二是政府对企服务质量效率持续提升。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和政府事项跨地区办理进一步推广,增值税发票电子化和出口退税无纸化明显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商标注册审查周期也大幅压缩,显著提升中小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程度;三是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全国已建成省、市、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服务中心)1077家,培育有效期内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703家。2021年1-11月举办线下活动8万多场次,服务中小企业超过540多万家。我们中心组织大企业发布中小企业采购信息活动取得良好开局,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发布详细采购信息8263亿元。线上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上海企业服务云”、“浙江企业码”等已成为所在省市的“金字名片”。四是社会化专业服务持续扩大。在公共服务体系引导下,各类社会化专业机构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供给,参加中小企业服务月的服务机构超过10万家。五是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持续开展。对于全国各城市互相借鉴中小企业工作经验、大力推动中小企业工作、努力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优化环境和提升服务的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将着力在四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将着力围绕“激发企业活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继续严控新设行政许可,推动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广泛推行承诺制,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帮助市场主体进得来、干得好、退得出。


二是将着力围绕“维护公平竞争”优化完善市场环境。落实《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着力预防和制止排除限制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保障中小企业的平等市场待遇。


三是将着力围绕“市场、资金、人才”加大服务供给。积极培育扩大消费需求,更好服务中小企业“扩市场”。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完善融资服务体系,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获资金”。加强校企协同、产教融合,推动企业研发和培训环节前移,更好服务中小企业“招人才”。


四是将着力围绕“普惠、精准”提升服务便利性和企业获得感。促进信息服务平台协同共享,推动优惠政策信息、服务信息与中小企业智能精准匹配,使优惠政策精准直达滴灌中小企业。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强化市场机制对服务机构的激励作用,使广大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更便捷、更低成本的优质服务,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谢谢。

中国证券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成立以来的投资运行情况及今年投资计划?在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方面有何安排?如何有效实现投早、投小、投创新的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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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向晖

马向晖:谢谢您的提问。您有三个问题。我逐一进行回答。


第一个问题:公司成立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信部、财政部要求,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坚持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带动社会资本不断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在聚焦国家发展战略、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投资,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去年底,我们组织实施了三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开遴选,顺利完成第一、第二批共16支子基金的设立,第三批子基金设立也正在加紧推进。加上公司成立前设立的4支子基金,目前子基金总数已达20支,累计规模近60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通过两级放大带动了8倍以上的社会资本共同开展对优质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


截至去年底,子基金累计完成投资项目687个,投资的金额约245亿元,其中: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520个,占比76%,投资金额约168亿元。投资项目覆盖工业、农业、科技等各行业领域,其中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投资金额占比达80%以上。


目前第三批子基金正在设立中,预计今年上半年将完成设立,设立规模约200亿元。按照计划,为加快投资进度,今年我们要开展第四批和第五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开遴选,待第四批完成设立后,基金总规模就能达到1000亿元。


第二个问题:公司成立以来,先后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构建了优质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培育机制、综合融资服务机制,在信息共享、政策宣讲和上市培育方面为我们投资的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建立便捷畅通的渠道。我们加强与三家交易所的深度合作,共同致力于引导更多社会资源关注优质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功能,引领中小企业群体更好发展。


第三个问题:中小企业数量巨大,分布广泛,天然存在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发展不确定性强等特点,“投早投小投创新”意味着投资相对风险大、回报期长,但是以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为代表的风险投资并不是放大风险做投资,而是控制风险做投资。优秀专业的机构对任何一笔投资都是基于对行业的系统研究、对企业的深度尽调、对风险的充分识别和对价值的客观判断,这不仅能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多轮次资金需求,还能通过投后管理为企业的规范治理、良性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科学、择优”的遴选原则,遴选出在“投早投小投创新”方面专业能力强、业绩优秀的管理机构,依托他们的专业优势和规范化运营,从而降低对初创期中小企业的投资风险,用市场化手段实现政策目标和投资效益的有机统一,推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实现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我们与子基金签订的合伙协议对“投早投小投创新”政策目标进行刚性约束。投后阶段,强化监督和考核,督促子基金始终坚守政策目标,做到不偏向、不走样。同时围绕专精特新培育工作,加强与工信部专业司局协同联动,与地方举办投融资对接活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子基金坚持投早、投小、投创新,聚焦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开展投资,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频道记者

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产业链韧性得到提升”,请问当前工信部门是如何推动中小企业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徐晓兰:谢谢你的提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是“六稳六保”的重要内容之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强调“产业链环环相扣,一个环节阻滞,上下游企业都无法运转”“要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前一阶段,我们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上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如果把一条产业链打开来看,都能发现无数的中小企业在做支撑,我们的产业链经受住了疫情的冲击,很大程度上也归因于我国中小企业在产业布局上之深、之广,可以肯定的说,中小企业是产业链供应链上的重要环节,是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地工信部门重点通过三方面推动中小企业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印发《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夯实融通载体、完善融通环境,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中央财政支持89家优质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依托特色载体推动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二是加快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会同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组成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充分发挥优质企业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中的中坚作用,做强长板优势,补齐短板弱项,打造新兴产业链条。三是推动中小企业加强产业链合作对接。我们梳理了专精特新“小巨人”产业图谱,并推动融入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创新链,20多个省份也开展了补链强链等相关工作,在推动产业链协作配套、加强企业对接方面探索形成一些很好的经验做法。


下一步,我部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通过“一纵一横”来推动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强链补链稳链。


“一纵”就是聚焦产业链,开展中小企业强链补链稳链行动。近期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做出部署,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和稳链。其中,中小企业是制造业强链补链的重要力量。我们要部省联动,实施中小企业强链补链稳链行动,推出一系列政策支持,开展一系列活动,推动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市场、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融通创新共铸产业韧性,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撑。


“一横”是加强对服务业中小企业的分类指导。前面也提到受疫情影响,服务业中小企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会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动出台更多面向服务业中小企业的普惠性支持政策,助力稳定服务业产业链供应链。


此外,我们在今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围绕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通,举办产业链协同创新赛,推动解决一批产品技术难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和稳定性。目前,一批龙头企业都在积极申报。

新京报记者

请问工信部在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在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长效机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将采取什么举措?

梁志峰:谢谢你的提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8年11月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开展清欠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推动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超过8500亿元,台账内无分歧欠款基本实现应清尽清。去年以来,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影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加剧了中小企业的困难。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力度,推动各有关主体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多渠道加强条例宣传,提高条例知晓度。组织专题培训和专家解读,会同司法部组织编写并出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释义》,帮助中小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知法守法用法,准确理解条例要求。


二是加强投诉处理。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部省两级均已建立受理中小企业拖欠投诉渠道。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累计受理投诉事项近1.8万笔。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地方核实处理,跟踪进展情况,加强情况通报,推动一大批拖欠得到有效化解。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与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督查均将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情况作为重点督查事项报。赴多省份开展实地督导,加强工作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将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纳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以评促改,引导各地健全防范拖欠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也加大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力度。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办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以快立、快审、快执机制确保中小企业账款及时回笼;国资委印发通知、召开会议对中央企业健全防范拖欠长效机制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压实地方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领域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做到台账内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分歧欠款要加大协调力度,推动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地选配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排查、推动化解等工作。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和挂牌督办。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强与《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协同,细化完善配套举措,形成治理合力。推动加强对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的披露监管,加强源头治理,不断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监督和约束惩戒。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行为监督问责;对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义务,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对恶意拖欠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四是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组织各地加强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和培训,加强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增强中小企业防范风险和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发挥司法执行在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工信产业网记者

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如何推动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2022年有哪些具体举措?

徐晓兰:谢谢你的提问。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经济外交大局,注重发挥中小企业领域话题多、活力强的优势作用,积极探索新举措,努力开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新局面。

一是政府间国际合作机制取得新突破。2021年9月,我部成功举办首次中小企业部长圆桌会,1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部长级官员围绕政策、数字化、可持续发展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第27次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部长会上,在我部积极推动下,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中国理念纳入《部长声明》,成为亚太地区共识。

二是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取得新成效。2021年9月,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和首届中小企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功举办,56个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的2000多家企业参展参会,达成合同意向金额超400亿元。主论坛上,我部组织大型企业和跨国采购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发布采购清单8263亿元。此外,自2012年我部先后在全国设立了14个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涉及“一带一路”、中德、中欧、中东欧等双多边国际合作。截至2021年底,合作区累计签约外资投资项目超过4300个,使用外资规模达430亿美元。

三是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服务广度得到新拓展。近年来,我部联合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融入全球市场。截至2021年底,在全球举办跨境撮合活动278场,吸引126个国家和地区的6万余家中外中小企业参加。此外,我部连续四年举办“创客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效对接全球创新资源,助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截至2021年底,共吸引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700多个创新项目参赛。

2022年,全球疫情仍存在不确定性,世界经济贸易增长动能有所减弱,给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带来巨大挑战。为帮助中小企业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聚焦国际市场开拓和技术合作,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继续发挥中小企业领域双多边合作机制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和形势研判,深化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和国际产能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德、中欧、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东盟与中日韩、中国中东欧等双多边合作机制走深走实。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更多层次的合作机制。

二是多措并举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去”。推动大型金融机构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设立“中国中小企业中心”,打造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海外桥头堡。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抱团出海,鼓励中小企业利用跨境电商等渠道拓展海外市场。

三是持续发挥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载体作用。充分发挥合作区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的载体作用,推动创业创新项目落地,逐步建设成为中小企业领域对外开放的示范区,助力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

四是搭建对接交流平台,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办展办会模式,举办第十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第二届中小企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2022年“创客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小企业“跨境撮合”等活动,推动更多优质资源向中小企业集聚,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切实为中小企业带来更多市场空间。

中国青年报记者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要支点,也是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工信部在推动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和措施?

梁志峰:谢谢你的提问。中小企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数字化转型的主战场。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中小企业需求特点,开展了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培育了一批适用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平台和服务商,通过征集筛选形成了数字化运营、上云用云、供应链对接、产融对接等8大类223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和254项服务产品及活动推荐目录,组织举办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推广活动、中小企业数字经济论坛等一系列活动,推动供需对接。根据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显示,我国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两化融合的水平分别从2017年的49.2%和38.1%,提升到2021年的55.7%和51.9%。


但相比而言,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是落后于大企业的,从供给端看,面向大企业的定制化解决方案发展相对成熟,适合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供给还不足。从需求端看,中小企业尤其工业领域中小企业,由于人员、技术、资金等问题,仍然面临数字基础薄弱,转型内生动力不足,“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等问题。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联手、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并举,供需两端发力,加大力度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


一是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支持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轻量化、低成本、易部署、易维护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为中小企业开放平台接口、微服务和计算能力,便利中小企业上云用云。支持数字化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发展综合评价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摸清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提升数字化能力。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深度行、智能制造进园区等活动,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数字化解决方案,推动实现精益生产、精细管理和智能决策。


二是引导企业自觉转型。选树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典型案例,引导传统型中小企业向同行业、同区域转型效果好的企业学,对标先进,找准切入点。打造10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赋能应用场景,不断深化企业对数字化解决方案的认识,找准问题,坚定转型的决心。高水平举办中小企业数字化大会,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报告,着力加强对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理念、方向和能力的引导。在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中加大数字化课程数量,在“企业微课”平台设立数字化培训专栏,帮助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升数字化领域的能力素质。


三是支持发展数字经济。抢抓国家推进新基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大好机遇,通过“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进程,培育一批数字产业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别要注重培育一批深耕专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网络与数据安全、智能传感器等方面的“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进军元宇宙、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徐晓兰:刚才,我们从八个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今年我们一方面要加大纾困惠企政策的落地落实力度,同时我们要加大调研力度,针对不同阶段的中小企业,出台更精细化的政策,来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在此,我也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提前拜个早年。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关心。谢谢大家。


张红宇:感谢徐部长和各位领导的详细介绍,感谢各位记者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最高法院:中小微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生产经营并及时清退的,可免刑或不作犯罪处理

导读:2022年1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意见》指出: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中小微企业经济纠纷。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严格区分中小微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落实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中小微企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法发〔202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对于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1.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严惩强制“二选一”、低价倾销、强制搭售、屏蔽封锁、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依法认定经营者滥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保护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健全司法与执法衔接机制,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2.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审判,支持行政机关整顿违法经营,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管,保护中小微企业经营自主权。推动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促进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市场主体涉诉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整合,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3.支持保护市场主体自主交易。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坚持自愿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准确把握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合理判断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效力,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的能动性,促进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弘扬契约精神,具有优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利用中小微企业处于危困状态或者对内容复杂的合同缺乏判断能力,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中小微企业请求撤销该合同的,应予支持;具有优势地位的市场主体采用格式条款与中小微企业订立合同,未按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就与中小微企业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中小微企业没有注意或者理解该条款,中小微企业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应予支持;对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直接导致中小微企业合同履行不能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或者第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适用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规则妥善处理。


4.支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对当事人违反预约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强化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等制度运用,提升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在依法认定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予以撤销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防止不诚信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获益。推动诉讼诚信建设,严厉惩处通过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阻碍中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违法行为。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失信企业通过多头开户、关联交易、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方式规避执行的逃废债行为。


二、切实加强中小微企业产权司法保护


5.公平公正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在诉讼过程中,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充分考虑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法对其进行诉讼引导和释明,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切实查清案件事实,防止一些中小微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转化为诉讼中的不利地位,努力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继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进在线诉讼模式,强化简易、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提升诉讼便捷性,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诉讼成本。通过合理确定保全担保数额、引入保全责任险担保等方式,降低中小微企业保全成本,保障实现胜诉债权。对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依法提供减交、缓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


6.加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支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中小微企业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获取特定技术过程中,合同相对方利用优势地位附加不合理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改进的条件,或者不合理要求无偿、低价回购中小微企业所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经审查认为违反反垄断法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原则上应当认定相关条款或者合同无效。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在维护劳动者正当就业创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商业秘密。依法制裁不诚信诉讼和恶意诉讼行为,规制滥用知识产权阻碍中小微企业创新的不法行为。


7.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中小微企业经济纠纷。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严格区分中小微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落实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中小微企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8.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在民事、行政、刑事交叉案件中的合法权益。切实贯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依法保障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民事债权优先于罚款、罚金、没收财产等行政、刑事处罚受偿。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过程中,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作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其合法财产权益。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与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产生的民事纠纷,如果民事案件不是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则不得以刑事案件正在侦查或者尚未审结为由对民事案件不予受理或者中止审理,切实避免因刑事案件影响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民事诉讼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在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对确实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三、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9.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对金融机构违反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政策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单方解除合同等诉讼主张,不予支持;对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以及以咨询费、担保费等其他费用为名收取的变相利息,严格依照支农支小再贷款信贷优惠利率政策的规定,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10.助力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严格依照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认定生产设备等动产担保,以及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等非典型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效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拓宽融资渠道。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仓单、提单、汇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以及保兑仓交易,依法认定其有效,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中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依法推动供应链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针对供应链金融交易中产生的费用,根据费用类型探索形成必要性和适当性原则,合理限制交易费用,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积极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共享企业涉诉信息,推动实现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的精准“画像”,提高企业贷款可得性。


11.依法规制民间借贷市场秩序。对“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违法借贷行为,依法认定其无效。推动各地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依法否定规避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合同条款,对变相高息等超出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利息部分不予支持。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套路贷”、催收非法债务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相关部门。


四、依法高效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


12.建立健全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长效机制。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中小微企业及时回笼账款,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与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监管部门密切协作,推进协同治理。加大平安建设考评(执行难综合治理及源头治理部分)在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中的适用力度。推动将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工作情况纳入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开展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的适用力度,及时兑现中小微企业胜诉权益。


13.切实防止有关市场主体损害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明显不合理的理由拒绝或者延迟向中小微企业支付账款,中小微企业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就拖欠账款问题迫使中小微企业接受不平等条件,达成与市场价格明显背离的以物抵债协议或者约定明显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条件,中小微企业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该协议或者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4.依法保障建设工程领域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依法审慎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支持保障相关部门防范应对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冻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应当及时通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除当事人申请执行因建设该商品房项目而产生的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等债权案件外,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对于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款项,不得采取扣划措施,不得影响账户内资金依法依规使用。除法律另有专门规定外,不得以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冻结或者划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资金;为办理案件需要,人民法院可以对前述两类账户采取预冻结措施。


五、有效发挥司法对中小微企业的挽救功能


15.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在执行过程中,中小微企业因资金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执行债务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减免债务、延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多个案件由不同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集中办理,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履行债务的“一揽子”协议,依法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16.科学甄别、依法保护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清偿所有债务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构等方式进行庭外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全面解决企业债务危机,公平有序清偿相应债权,使企业获得再生。


六、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执行措施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


17.全面清查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开展专项清查行动,依法及时纠正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托12368司法服务热线、执行信访等问题反映渠道,建立解决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快速处理;执行人员对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存在过错的,依法严肃追责。


18.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采取保全措施时,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严格审查。经初步审查认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对其提出的保全申请,依法予以驳回。当事人明显超出诉讼请求范围申请保全的,对其超出部分的申请,不予支持。在金钱债权案件中,被采取保全措施的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担保请求解除保全措施,经审查认为担保充分有效的,应当裁定准许,不得以申请保全人同意为必要条件。加大对错误保全损害赔偿案件的审查力度,严厉惩处恶意申请保全妨碍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发展的违法行为。


19.依法灵活采取查封、变价措施。查封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性资料的,优先采取“活封”措施,在能够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其继续使用或者利用该财产进行融资。需要查封的不动产整体价值明显超出债权额的,应当对该不动产相应价值部分采取查封措施;因不动产未办理分割登记而对其进行整体查封后,应当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分割登记并解除对超标的部分的查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议价、询价等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切实为被执行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节省评估费用。发挥网络司法拍卖溢价率高、成本低的优势,优先适用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财产。对不动产等标的额较大或者情况复杂的财产,被执行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认为委托评估确定的参考价过低,申请在一定期限内自行处置的,在能够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0.依法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严格区分失信惩戒与限制消费措施的适用条件,被执行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仅符合限制消费情形但不符合失信情形的,不得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因经营失利丧失履行能力且不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规避、抗拒执行等违法情形的,不得以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为由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失信信息符合法定屏蔽条件的,应当及时采取屏蔽措施;失信信息被屏蔽后,其因融资、招投标等需要请求提供信用修复证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