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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今后 15 年,中国即将发生的 5 个战略变化

【编者按】黄奇帆前市长在经济界有一个传说,是中国“最懂经济的省长”;他从重庆市市长退下来后,仍然活跃在中国的经济活动中,对中国经济、世界经济的现状与趋势发表见解独到的观点、分析、判断。黄奇帆前市长,曾出任过本协会名誉会长,因此对上海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来讲培感亲切,我们将持续关注转发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理解、独到见解。

从今年开始,中国进入第二个100年,走向世界经济强国的发展阶段。今后15年,是我们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最大变局的15年,也是我们百年未有大变局,发展最为关键的15年。


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下,中国的发展战略会出现什么样变化?我认为会有5个新的战略路径变化。

01

以内循环为主体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推出


1949年10月1号开始到2050年这100年的发展,大体上分为三个战略循环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949年底到80年代初,中国当时限于帝国主义的封锁,这30多年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内循环的阶段。


第二阶段是从80年代开始改革开放一直到2012年十八大前的30多年,中国进入了一个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以外循环为主的阶段,充分运用国际资源国际市场为中国的经济发展积累财富、积累动力。


第三阶段是从十八大以后、包括现在直到未来2050年期间,中国进入了一个以内循环为主的国际国内双循环阶段。这个阶段的战略与以前的战略相比,在内循环方面会出现5个变化。

一是能源、粮食自主自立,工业制造自主自强。中国发展会从能源、粮食更加安全的角度,形成一个以国内的能源和粮食自主自立的经济循环体系。同时,在工业方面也会形成一个自主自强的工业制造体系。


二是我们的国民经济依赖世界市场的程度将会有所减少。在以外循环为主的时候,中国进出口贸易占GDP的比重最高达到65%左右。最近这些年来,比重有所下降,去年已经降到了32%。我认为今后的十几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占GDP的比重会进一步降到25%左右。也就是说国民经济的发展更多的依靠内循环。


三是高标准的商品和要素循环的市场经济体系。在过去几十年,中国商品市场已经实现了较高标准的市场循环体系。但是中国在要素市场方面,不管是要素的定价、要素的配置、还是要素的流转,比较多的还是依靠政府在进行配置。今后十几年,进一步推动要素市场的市场化发展,要素的配置和定价将更多地由市场决定,形成一个高标准的要素市场循环体系。


四是中国的产业链配套安全。今后这一个阶段,中国产业链通过强链、扩链、补链使得我们全要素的产业链更多地依赖国内市场。过去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将转化为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也就是说零部件原材料百分之七八十在国内,然后产品市场还是覆盖世界。它的基本特征在产业链的分工上面还是开放的水平分工,让世界最有能力,最有效力的企业加工各种部件。但另一方面这样的水平分工产业链企业集群百分之七八十将垂直整合一体化,在中国国内形成加工制造的产业链集群。


五是作为内循环的第一动力也是中国老百姓的消费能力将有较大的提升。目前,中国老百姓可支配收入的规模占GDP的比重只占42%。共同富裕发展的逻辑下, 我预计在今后十几年,会从42%逐渐上升到50%以上。由此,内循环的发展动力,经济拉动的能力就更强了。


另一方面,在国际国内双循环中,对外开放的国际循环也会发生重大变化。我们会实现更高层次的开放,更宽领域的开放,更有力度的开放。这种开放特征表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中国的贸易政策将从过去几十年以出口导向为主,转变为既鼓励出口,同样鼓励进口,让中国老百姓分享世界商品发展的成果。


第二,在投资政策上,我们将从过去着力引进外资为主转变为既鼓励外资进入中国,同样也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形成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平衡的状态。


第三,中国的开放区域将从沿海开放为主为先,沿海先开放5年、10年,然后再把开放政策转移到内陆地区转变为东西南北中,东中西同步开放。


第四,中国的开放将从原来比较多倾斜于工业制造、建筑业、商业、房地产等转变为宽领域、全方位、多渠道的开放,在金融、贸易、服务贸易、教育、卫生、文化等各个领域实现全面开放。


第五,中国的开放将从过去比较重视要素和流量的开放,转变为制度和规则的开放。更注重营商环境的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更多地参与WTO、各种FTA协议的讨论,参与世界开放规则的制定。


总之,内循环、双循环的体系是中国更高质量,更高效益发展的必然选择,将使中国更高层次开放和更大力度发挥国内发展潜力,是中国走向世界经济强国的必由之路。

02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中国今后几十年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进入了30、60这样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这项战略目标的推进和实现,将使得中国在今后几十年实现三个战略性的,结构性的,根本性的变化。

第一,会使得中国的能源结构发生战略性的、根本性的、颠覆性的变化。

中国目前80%的碳排放是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炭发电,石化能源在一次能源向二次能源转化的生产过程,产生了80多亿吨碳。同时我们老百姓消费生活的过程,企业生产发展的过程也产生了20多亿吨的碳排放。


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是能源生产和社会活动与碳脱钩。一方面就是我们全部的电力生产要清洁能源化,不产生碳排放,这是一个巨大的能源结构调整。与此同时,老百姓生活中尽量用电而不用其他的石化能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也不消耗石化能源,用电力生产。也就是说能源生产去碳化,生活生产消费电气化。只要做到这一条,那么我们碳中和碳达峰就能实现。


实现这个过程,会有上百万亿的清洁能源的投入,同时我们过去几十年已经形成了几十万亿资源装备存量,其实是逐渐退出国民经济的生产生活系统。这是中国能源结构的颠覆性的,根本性的,结构性的变化。


第二,在今后的几十年碳达峰碳中和的过程中,也将是中国国民经济效益、国民经济的质量极大提升发展的一个过程。
目前中国的国民经济的效益质量尽管和过去几十年相比有长足的进步,但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我们还相对落后。比如中国GDP占世界17%,碳排放占28%。再比如,中国消耗了世界最多的资源,最多的矿石,当然也会造成比较多的污染,所以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源头减量是一个重要发展前景。


同时,我们还会使得国民经济中,节能减排各方面也会有巨大进步。我们有个目标,2035年中国GDP的单位能耗赶上达到世界平均水平,2050年赶上欧洲、美国发达国家的单位能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提升。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国民经济在5个层面上会发生进步。


第三,国民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整个工艺流程会得到极大的结构性的提升技术进步。


第四,废品回收过程就是节能的过程、减排的过程。中国废品回收只占总生产量的10%左右,而世界发达国家一般都有40%以上的回收,所以中国废品回收潜力很大。


第五,已经排放的废气、二氧化碳能够固碳、能够捕捉。


总之,这5个方面的事情做好,会使得中国整个国民经济出现极大的提升。当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时候,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在世界上的引领作用将得到巨大的提升。


大家知道,在300年前,瓦特发明了蒸汽机,产生了煤炭能源革命。英国人因为在这方面引领世界,形成了日不落的帝国,差不多领导引领世界150年。


150年前,美国人福特发明了内燃机、发明了汽车;弗兰克林、法拉弟等科学家发明了电,推动了美国和世界进入了电气化时代,进入了利用石油、天然气的能源时代,就是第二次能源革命,也推动了美国在150年前开始引领世界。第三次能源革命将是清洁能源引领世界能源革命的一个阶段。这个阶段是谁引领,今天可以非常有信心地说将是中国引领。有三个重要的理由。


第一,在清洁能源的制造上,不管是光伏发电装备,还是水力发电装备,还是风力发电装备,目前中国的生产装备的技术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世界第一。


过去三年欧洲,美国,全世界建设投入的风电,水电和光伏电,60%的装备是中国提供的。意思是说不仅中国自己发展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清洁能源,同时中国在提供当今世界清洁能源的建设安装使用所有装备的60—70%。


第二,清洁能源的使用,在于市场使用端、用户端。世界去年50%的电动车,由中国制造。储能设备方面,中国国内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等企业全部锂电池储能设备的产能占全球产能的70%以上的市场。


第三,从清洁能源的终端消费到供给端的生产一般有比较长距离的电能输送问题。从远距离的几千公里,甚至上万公里的区域把清洁能源供应到城市消费者手里,这时输电系统也将是一个关键技术。而就在这20年,中国的超高压直流输变电成了世界最重要的发明创造。目前中国已经实现了四纵六横的智能电网系统,整个中国东西部之间,已经有超高压直流电网传输了。


联合国最近在推洲际之间的能源互联,进一步可以想象几十年以后形成地球能源互联网,一旦世界五大洲,洲和洲之间的能源互联,最后实现全球电力互联网。一旦有了全球电力互联网,其实太阳照地球是三个时区,最终在地球几大洲的沙漠上都有巨大的光伏风力电站,三个时区互相交替供应,世界贸易将不是几万亿美元的石油贸易,而将是每年几万亿美元的电力互联互通的贸易。想象一下这个世界,将建立在什么样的技术基础上?建立在中国超高压直流输变电基础上。


想象一下,未来的能源世界,一是清洁能源装备,二是消费端终端上的装备,第三是全球范围内的电力远程传输的能源互联网。而这三个板块都将是中国在引领。

03

城市化的发展模式会有所变化


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很重要的是靠城市化推进。中国一年经济增长10%的话,其中50%左右是城市化推进的,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的城市扩张建设,以及大规模的房地产产业的建设。1980年中国城市人口只有1.8亿,去年中国城市人口九点几亿,增加了7亿多的人口,在40年里边,大规模的农村人口进城,城市扩张。

1990年,中国一年新建房屋1000万平方米;2000年建设房屋1亿平方米;2010年新建房屋10亿平方米;到了2017年,中国当年竣工的房屋面积17亿平方米,这两年没有再增长。去年中国新建房屋面积是十六点几亿平方米,估计今后到2035年,中国一年生产的房屋会逐渐降低到10亿平方米以内,形成一个折旧平衡的过程。


中国城市化率,目前已经到了64%左右。由于我们有比较严格的户籍制度管理,加上过去几十年计划生育管控,老龄化加速,再加上现有的农村人口中老年人居于多数,与世界同口径相比,几乎等同于欧洲75%左右的城市化率。


刘易斯拐点,城市化率的天花板75—80%。今后15年是中国城市化率进入天花板的阶段,即使再过100年,城市化可能也在75—80%左右,不会变成95%。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口进一步向城市集聚的过程趋于尾声。


中国的基础设施,中国现在已经有16万公里高速公路,有35000多公里高速铁路,还有城际铁路,各种各样的轻轨轨道。这些年发展成了世界之最。总之,今后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多的是局部地区、局部领域的改造提升的建设,过去那种急风骤雨、铺天盖地大规模发展的阶段过去了。


今后15年,中国GDP增长靠城市化拉动、靠房地产拉动、靠城市基础设施拉动的动力,会从50%降到10%左右,经济发展更多靠产业结构调整,靠内涵。


在这个意义上讲,城市化发展的方式会转变为城市群、都市圈的发展,转变为大都市连绵带的模式发展。也就是说与城市群没关系的,与大都市圈没关系的,与大都市连绵带没关系的地方,它的城市化发展将放慢,这是一个变化。


另外一个变化,就是中国城市将从过去几十年的基础开发、形态开发为主,转变为功能开发,转变为更多靠产业发展结构的完整、系统配套。城市的发展动力,更多地来自内在的功能性开发,提升效益潜力。


从空间来说,像都市圈、城市群、大都市连绵带变化,使得内涵质量效益更高的提升。产业链角度讲,中国整个城市化会从形态变化,变成功能升华,更多地集聚功能内涵,使得中国一二三产业之间更加的匹配,教育、卫生、文化和人民生活各个方面都会更好的改善。

04

科技创新引领


科技创新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经济循环的原动力,内循环的原动力。中国过去几十年以外循环为主,大量的发展是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把关键技术立足在国际市场的配置上。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国内科研开发方面在三个环节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第一,科研创新首先是原始创新0-1的源头发明创新,无中生有的创新。在这一块上,中国过去二三十年存在的问题是投资力度不够。中国现在每年的研发费世界第二,总量不小,但是我们的研发费中只有5—6%投资在0—1的创新方面。


世界发达国家,每年研发费的20%投资在0—1的源头创新上,重大发明创新的项目上。所以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源头创新方面力度不够,今后10—15年应该力争使我们的研发创新投入占比赶上世界先进的水平,这是一个方面。


第二,在研发成果的转化上,我们转化力度不够。0-1发明以后,好不容易发明了,能够孵化出产品这一块,1-100的转化上我们转化度不够。目前中国的转化度大体上是发明量的10%,世界大体上人类发明成果的40%转化为生产力,中国目前10%的转化度在世界范围偏低。


中央已经反复提出强调要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要向德国的弗朗恩霍夫研究所学习。弗朗恩霍夫研究所是一个发明创造转化为生产力的中介机构, 里边的工作人员都是专业从事科研成果转化的经济人,通过他们的专业中介,让能转化的人和能发明的人结合在一起。


第三,好不容易1-100成了产品,怎么样把这些产品大规模生成形成独角兽,成为一个重要的产业。那么,这方面我们缺少资本市场的支持,缺少金融力量的支持,在这个意义上,各种私募基金、公募基金、资本市场科创板怎么来推进帮助这些产业形成独角兽,形成重要的产业,也是我们今后要努力的事。


所以在这三块如果联手努力使中国的科研创新,围绕国民经济的主战场,围绕国民经济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老百姓生命健康,形成我们自立自强的科研创新体系,也将是中国十四五到2035年重要的一个方面。

05

实现共同富裕


过去40年,中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努力地发展,使得中国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党中央在十四五2035年期间很重要的一个发展战略,就是在努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追求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共产党人的初心和理想,是社会主义的内在本质,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共同富裕,我们一定要清楚它是一个分阶段实现的目标,不是一蹴而就、一步到位的概念,不能犯急性子的毛病。它是一个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两件事共同配合的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做大蛋糕是第一性的,分好蛋糕是第二性的,如果只有分好蛋糕没有做大蛋糕,最后会越做越小,这也是违反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的。


共同富裕是有差别的富裕,不是一刀切的平均的富裕。共同富裕讲的是要缩小三大差别,不是说消灭三大差别,是要让过大的区域差别、城乡差别、贫富差别缩小到社会可以容忍,大家可以接受的状态。


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三次分配来实现共同富裕。一次分配讲效率,兼顾公平,二次分配讲公平,兼顾效率,三次分配讲道义,讲风格,讲自愿,不能靠强迫捐款。这三次分配在本质上讲,一次分配是基础,二次分配是关键,三次分配是辅助。


在分配过程中,我们一定要看到中央提出的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让全体民众努力工作,各得其所,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实现共同富裕,我们一定要完整地理解共同富裕。

总之,当我们把一次分配,二次分配,三次分配的问题放在高质量国民经济发展的结构之中,放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安排之中,形成一个合理的体系的时候,那么中国整个国家的共同富裕,就能够实现。最终到2035年中国可能实现4亿中等收入人群翻番,6亿低收入人群减半,最终使整个中国内循环的空间,消费的动力潜力有巨大提升。


以上就是我要讲的5个战略方面的新的路径。


我相信在5个战略的推动下,中国2035年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到2035年,中国的人均GDP将达到25000美元以上,中国GDP总量会达到30多万亿美元。中国将进入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高收入人群。


全世界高收入人群现在是11亿人,中国一进入就变成25亿人,而14亿人是相对共同富裕的而不是两极分化的14亿人。中国在世界的引领作用和影响力都会得到巨大提高。中国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将极大的提升,而世界各国与中国的凝聚力和谐的共处的状态也将会得到极大改善。

国家税务总局:3月份累计办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2567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全国税务部门共办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2567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去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继续延长6个月,累计达到9个月。今年3月份,办理缓缴税费2567亿元,共惠及257万户企业,基本覆盖了全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有税申报户。

  “其中,中型企业户均缓缴税费44万元左右,小微企业户均缓缴税费5万元左右。这相当于国家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改善企业生产经营。”上述负责人表示。

  聚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2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延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税务总局迅速联合财政部于2月28日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部分税费再延缓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为推动缓缴税费政策直达快享,税务总局及时升级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延长纳税人在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对已缴纳的相关税费可以通过免填单、批量办理等简化手续办理退税,让纳税人方便快捷获得“资金活水”。

  各地税务部门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精准开展宣传辅导,持续优化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审核效率,确保延缓缴纳税费措施和操作流程应知尽知。

  疫情期间,为了将这些好政策及时送达企业,上海市税务局推出“长三角纳税人学堂”,第一期联合直播活动就围绕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对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开展在线辅导。

  “缓缴税费对我们企业来说是个重大红利,直播辅导让我们对政策更加清晰了。”上海佩纳沙士吉打机械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袁昌华接受直播辅导后表示。

  “这次缓缴税费政策出台,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了国家对我们企业发展的贴心支持,税务工作人员为我们办理了缓税近260万元,纾解了我们企业的资金压力,让我们对今年的经营更有信心了。”山东连银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张玉唐在谈到缓缴税费政策时说。为确保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顺利落地,山东税务部门及时进行沟通辅导,指导企业顺利办理,让好政策应享尽享。

  在深圳,税务部门借助信息化优势,推进“非接触式”办理缓缴税费,全力克服疫情影响,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通过电子税务局、短信、电话等方式,辅导纳税人延长缴款期限,纳税人无需提交申请、更正申报、提供资料即可享受政策。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继续做好缓税工作的同时,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退税和减税政策,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中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地 企业退税红包落袋

中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正式开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日至11日,全国税务机关共为20.3万户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1557亿元(人民币,下同)。

留抵退税政策以及征管文件公布后,中国税务机关通过上门辅导、视频培训、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新一轮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吃透政策;帮助纳税人理清退税账,加快审核进度,确保企业及时享受退税红利。

其中,上海税务机关正运用轮班接力、相互补位等方式,做到留抵退税工作不断档、不停顿,动态引导纳税人有序通过“非接触”方式申请留抵退税,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送达。一些涉税中介机构也应邀为企业讲解如何操作退税。

四月份留抵退税,微型企业率先受益。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11天时间退税金额已达1557亿元,涉及20.3万户,可见微型企业规模小、数量多,退税的工作量大。所幸,财税部门安排周全,4月份开局已经呈现出良好的退税政策执行效果,这对于应对疫情影响及经济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就业及民生而言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全年约1.5万亿元的留抵退税,主要有三个特点: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支持行业;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并退;制度性、一次性和阶段性安排并举。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介绍,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将为市场主体新增约1.5万亿元现金流,将税款以“真金白银”的形式实实在在地退还给企业,对于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能够起到帮一把、渡难关、扶一程的作用,助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轻装上阵。

增值税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力度之大,超出市场和社会预期。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施文泼分析,留抵税额占用企业资金,影响企业现金流,增加企业财务压力。一般来说,随着企业销售规模的扩大,留抵税额会慢慢得到消化。但经济下行期间,留抵税额可能长期得不到弥补,加重企业资金压力。因制度性差异形成的留抵税额问题更为突出,无法随时间推移而自然消化,若不配合实施退税制度,会越滚越多,形成对企业资金的长期占用。

施文泼说,对增值税留抵税额予以退还,既是为了避免因留抵税额过大给企业造成资金压力,也是完善增值税制度、使低税率的制度安排得以落实的保障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李旭红表示,可以预期,在下一步逐步落实小型、中型及大型企业的存量、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之后,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重头戏——大规模留抵退税会产生更优的政策效应。

票据支持上海中小企业抗疫情快发展的思考

一、疫情冲击下上海市中小企业支持措施

近日,国内多地新冠疫情散发,上海疫情防控形势尤为严峻。短短几天内,上海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突破万例。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重要指示,自3月28日起,上海全员核酸筛查,浦东浦西分批封控,封控区内企业封闭生产或居家办公。尽管此举是在非常时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之决策,但同时也给封控区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冲击。

为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支持企业包括中小企业发展。日前,上海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做好上海银行业无缝续贷有关工作的通知》,推进无缝续贷方式增量扩面,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实现贷款到期和续贷的无缝对接。3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要综合实施退税减税、降费让利、房租减免、财政补贴、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助企纾困政策,全力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上海市人社局出台支持抗疫十六条政策措施,其中包含全力做好援企稳岗稳就业工作相关举措。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上海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减费让利中小微企业、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和便利度等举措精准发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此前,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还出台了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加大金融助企纾困、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开展专项企业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强协调服务和宣传工作等六个方面十八条举措,以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全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稳定经济、普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票据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良金融工具

一直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都是社会热议的重点,疫情给中小企业发展带来的冲击尤为突出。中国人民银行调查数据显示,2016-2019年以来,中型企业贷款需求指数一直稳定在51%-63%之间,小型企业贷款需求指数稳定在55%-72%之间,受新冠疫情冲击,中型企业贷款需求指数在2020年二季度末突增至66.9%,小型企业贷款需求指数更是达到了78.6%的阶段性高点。虽然近两年贷款需求指数有所回落,但是受今年一季度疫情影响,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指数迅速回升。从资金周转状况来看,超半数的企业反映资金周转状况一般,且有13%左右的企业资金周转存在困难,资金周转良好的企业仅占1/3。面对中小企业居高不下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支持远远不能满足要求。虽然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但证券市场、银行市场较高的准入门槛时常让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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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指数与银行审批指数(单位:%)

数据来源: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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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企业资金周转状况(单位:%)

数据来源:Wind

票据是集支付、结算、融资、投资、交易、调控于一体的信用工具,不仅功能作用丰富,还具有多样化的产品体系,能够满足企业多方位的融资需求。不同于其他短期融资工具,票据具有普惠特性,准入门槛较低,融资手续便捷,融资成本低,流动性强,而且票据具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特性,具有追索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作为支撑,为企业回款提供了保障,票据的这些特点和优势使其成为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良好工具。

三、票据支持上海中小企业抗疫情快发展的思考

1.转变观念,票据有利于便利中小企业资金获得

中小企业往往通过贷款获取商业银行资金支持,然而一直以来,中小企业信用程度差、业务风险大的观念深入人心,中小企业市场认可度低,资金融通不畅现象屡见不鲜,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银行出于自身利益和风险控制考虑,往往缺乏中小企业业务办理的主动性,受准入门槛、授信额度等因素的限制,中小企业往往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票据作为一种普惠性金融工具,具有准入门槛低,融资成本低等特点,可以作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2022年2月,签发票据的中小银行5.7万家,占全部签票企业的90.9%,中小微企业签票发生额0.9万亿元,占比63.4%;贴现的中小微企业7.0万家,占全部贴现企业的96.8%,贴现发生额0.8万亿元,占比72.0%,中小微企业已然成为票据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商业银行及中小企业可以转变固有观念,拓展资金融通渠道,将票据作为中小企业抗疫情快发展的有效金融工具,通过票据这一信用工具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周转,助力企业度过难关。

2.发展票据承兑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票据业务与实体经济发展高度相关,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票据承兑发生额与GDP相关性达到了92%,贴现发生额与GDP相关性达到62%,票据市场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上海经济发展程度高,然而票据承兑发展未能与其经济发展程度相匹配。2018年上海票据承兑发生额与GDP比重仅有24.42%,远低于山西、辽宁、福建、浙江等省份。[]相对于上海巨大的贴现体量而言,票据承兑力度仍显不够,应进一步加大承兑发展力度。

3.积极发挥贴现再贴现支持中小企业作用

票据因融资而发展,因服务实体经济而发展空间无限,服务实体经济一直以来都是票据市场发展的初心所在。推动中小企业抗疫情快发展,可以进一步发挥票据比较优势,拓宽票据触达实体的深度与广度,商业银行可以加大票据贴现发展力度,通过低成本票据融资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加强公开市场调节力度,通过再贴现操作引导信贷和资金投放,实现“精准滴灌”,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4.推动上海地区应收账款票据化发展

2021年,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达到8,318.86亿元,同比增长9.1%,位居全国前列,高企的应收账款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十分不利。票据作为重要的信用工具,在化解应收账款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改革开放后票据解决“三角债”问题、化解企业间货款拖欠的历史表明,票据在解决企业间货款拖欠、支付结算方面具有一定的适用性与优越性。2019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陆家嘴金融论坛”上提出要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上海票据交易所董事长宋汉光在“第十六届国际金融论坛”演讲中表示,要深化票据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推广应收账款票据化,提升票据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度。推动上海市中小企业抗疫情快发展,可以以应收账款票据化为抓手,拓宽应收账款票据化发展力度与广度,化解企业呆滞的账面资金为票据信用资金,以缓解企业资金困境,加速企业生产运营。

5.发挥供应链票据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票据对于供应链金融具有很强的适用性,供应链金融贸易背景的可视化与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交易为票据的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提供保障,票据的可背书流转性可以带动核心企业信用传递,缓解企业间应收账款高企问题。2020年4月,上海票据交易所推出供应链票据平台,为企业提供电子商业汇票签发、承兑、背书、到期处理、信息服务等功能。供应链平台上的票据具有可拆分、可转让、可支付、可融资的特点,一方面,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支付结算需求,对票据进行拆分和重新组包处理,实现票据货币化支付,极大程度提高了企业票据支付与流转的便利性,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贴现或标准化票据融资,以低成本利率实现资金快速回笼。通过供应链票据流转带动上下游企业信用传递,实现宽货币到宽信用的转化,盘活企业应收账款,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境。

6.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发展信用融资及票据融资服务

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对于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3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指出要“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鼓励以信用的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票据根植于信用,其发展与社会信用环境休戚相关,社会信用体系的提升能够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票据市场的繁荣为巩固信用提供了强劲的助力。上海作为国家金融中心,经济发展程度高,贸易往来频繁,企业信用整体较高,为票据业务发展提供了基础。可考虑在上海地区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优化企业信用发展环境,为中小企业信用评级、评估、发展信用融资及票据融资服务。

7.发展商业信用,加大商业承兑汇票发展力度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历来是票据市场先行工作的示范区域,占据着票据市场三分天下,长三角四省市商票贴现累计发生额占比更是达到了全国40%以上。作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借助经济金融发展优势,在商业承兑汇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商业承兑汇票是以企业自身信用签发流转的票据,在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供应链票据平台、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然而,由于当前我国商业信用环境仍不够完善,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程度依然不高。为进一步推动商票发展,可以采取保险及担保等措施,建立中小企业商票担保或风险基金,推动保险增信、担保增信发展等方式加大商业承兑汇票发展力度,提升商票市场接受度,通过发展商票融资助力企业度过困境。

8.把控好票据服务中小企业风险

风险是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只要经营票据业务,就一定存在风险。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财务报表透明度不高,相较大型企业而言,更需要关注其风险状况。在推动中小企业抗疫情快发展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根除“重盈利、轻风险”“重指标、轻管理”的经营管理理念,树立合理审慎的经营理念,推动过程化与精细化管理。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将风险防范落到实处。在办理中小企业票据业务时,应该充分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理票据业务,严格把控操作风险关口;做好中小企业签发主体商票评级工作,建立白名单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敞口,严防部分企业过度签发带来的兑付风险;进一步健全票据市场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估,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强化监测结果运用。

国务院:对特困行业二季度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

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加大失业保险支持稳岗和培训力度。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但国内外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有的超出预期。世界经济复苏放缓,全球粮食、能源等大宗商品市场大幅波动,国内疫情近期多发,市场主体困难明显增加,经济循环畅通遇到一些制约,新的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既要坚定信心,又要高度重视和警觉新问题新挑战。

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紧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举措,有的可提前实施。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切实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会议指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主要是就业和物价基本稳定,要通过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综合施策保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粮食能源安全。各部门要针对形势变化抓紧研究政策预案,及时出台有利于市场预期稳定的措施。


对餐饮等特困行业

实行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

会议指出,当前一些市场主体受到严重冲击,有的甚至停产歇业,必须针对突出困难加大纾困和就业兜底等保障力度。

会议强调,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在今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将已实施的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范围,由餐饮、零售、旅游业扩大至上述5个行业,缓解这些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资金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除了提到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外,还明确提出要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其中提到,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就业容量大、受疫情影响重,各项帮扶政策都要予以倾斜,支持这些行业企业挺得住、过难关、有奔头。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表示,缓缴或者免缴社保费用政策在2020年时也曾大规模实施过。当前国内疫情多发,市场主体困难增加,经济新的下行压力加大,在这种形势下,很多中小微企业和一些三产行业又出现了新的困难,因此再一次运用之前的政策。

房连泉说,从上次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起到了比较显著的作用,而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措施更加有针对性,主要针对一些比较困难的行业。

新闻多一点

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

就业稳定是国民经济稳定的一项重要指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的预期目标。

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拓宽就业渠道,注重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增强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各类专项促就业政策要强化优化,对就业创业的不合理限制要坚决清理取消。各地都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报告还提出,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让更多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让三百六十行行行人才辈出。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与此同时,要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符合条件的地区可从60%提至最高90%;允许地方再拿出4%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房连泉表示,失业保险继续扩大支出,给一些特定群体包括参保年限不足的人、农民工等发放补助,以及失业保险用于就业方面的支持和培训,这些政策近几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出现部分失业的中小企业而言,在保留就业岗位以及再就业方面有一定的作用。

好消息!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进一步提高

三部门: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三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联合国工发组织发布2021年第四季度全球制造业生产统计报告

主要发现

1. 得益于各国逐步取消经济和社会限制,世界经济形势整体向好。但新的病毒变种,伴随俄乌局势变化可能威胁到目前的经济复苏。

2. 2021年第四季度全球制造业产量同比稳定增长3.3%,近年来全球主要地区的制造业增速逐步呈现较为均衡的发展趋势。

3. 工业化国家在2021年第四季度实现了3.2%的年产出增长;发展中和新兴工业经济体(不包括中国)的制造业产出增长率为4.3%;中国的产出增长了3.1%,创自2006年以来的新低(去除2020年上半年与疫情相关的季度)。

4.2021年第四季度中高技术产业(4.7%)和高技术产业(3.8%)的生产表现好于中低技术产业(1.4%)。大多数中高技术的产业已经达到了疫情前的水平,但汽车产业仍未恢复至疫情前水平,这主要受制于全球供应链中断。

5. 2021年第四季度的报告清晰地展示了全球总体以及不同经济体的制造业产出自2017年以来的变化。可以看出2020年全球制造业生产的严重下降(-4.2%)和2021年的强劲复苏(9.4%)。中国的制造业在2021年取得12.3%的增长率,而在2020年则勉强保持正增长,增长率为0.9%。相比之下,在疫情之前,中国的年增长率至少为6%。

UNIDO2021年第四季度全球制造业生产统计报告:新冠疫情两年之后的持续经济复苏不确定因素巨大

2021年第四季度世界制造业增速

两年前,新冠疫情恰逢全球经济疲软发展期。经济发展受到死灰复燃的保护主义以及大型贸易经济体之间紧张的贸易关系的影响。经济危机仍在继续影响各个国家及其制造业,其带来的影响具有季节性、区域性的行业和部门差异。尽管如此,许多国家经济形势一直在好转,这得益于逐步取消经济和社会限制,但新的变种冠状病毒可能会危及这一脆弱的复苏。此外,俄罗斯对乌克兰的军事入侵导致俄罗斯面临严厉的制裁,这将给世界工业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尤其是因为欧洲对俄罗斯燃料和其他资源的依赖和彼此的强经济纽带。

2021年第四季度,全球制造业产出同比稳定增长 3.3%,前两个季度的增速为17.8%和 5.8% (见图 1)。与前两年较为分散的趋势相比,主要地区的制造业增速逐步呈现较为均衡的发展趋势。

图1 制造业产出同比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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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数据已通过季度调整

同一季度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经济体(不包括中国)的制造业生产增长率为 4.3%,紧随第三季度的7%和第二季度的近30%增长率。工业化经济体年同比增长 3.2%,中国的增长为3.1%。从国家层面来看,不同国家的制造业生产增速的发展轨迹差异很大,但大多数经济体的增长率适中。

新冠疫情带来的持续影响如图 2 所示,从中可以看到制造业生产在当前和疫情之前(即 2019 年第四季度)的比较。疫情对中国的影响在2020年第一季度已经显现,但中国的制造业在2020年下半年就成功恢复到危机前的生产水平,并且现在比疫情发生前的水平高出10%以上。其他发展中经济体、新兴经济体和工业化经济体在2021年初超过了疫情前的制造业生产水平。发展中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生产波动幅度更大,在2021年第二季度甚至低于疫情前的水平,这是因为疫情在不同的时间影响了这些国家。

图2 工业生产指数(以2019年第四季度为基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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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来看,新冠疫情对全球制造业最严重的影响出现在2020年上半年,导致了自2008/2009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制造业的首次下降(见图3)。与金融危机相比,如今的经济复苏更快、更强。然而,鉴于疫情未来不可预测的发展趋势、许多经济体金融发展的不确定性、持续的供应链瓶颈,以及在乌克兰武装冲突的升级,制造业的经济前景仍然不确定,且区域发展差异明显。近期的经济分析强调,不同经济体的发展强劲但不尽相同,其发展阻力来自不同方面。

图3 2008年以来世界制造业产出同比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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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别经济体的制造业产出同比增速统计数据

工业化经济体

工业化国家在2021年第四季度实现了3.2%的年产出增长,此前在过去两个季度分别增长了6%和19.7%。其中北美地区的制造业产出在2021年第四季度同比增长4.2%,这一发展主要与该地区最大经济体美国的制造业活动有关,美国的产出在2021年最后一个季度增长了4.4%。亚太地区工业化经济体的制造业产出在2021年第四季度增长了4.1%,已经超过了疫情前的生产水平。日本作为该地区最大的制造商,工业产出略微增长1.2%;韩国和中国台湾省分别增长 3.8% 和11.7%,主要得益于计算机、电子和生物制药产业的良好表现。欧盟工业化经济体的总体制造业生产在2021年最后一个季度同比增长了1.8%。在不同的欧洲国家,工业生产发展有很大的差异性。该季度同比增长最快的国家立陶宛在该季度增长率为20%,并且已经连续三个季度增长率达到20%及以上;而比较而言增速下降最快的爱尔兰本季度工业产出下降了16.2%,紧随其前三季度30%及以上的显著高增长速度。在欧洲的非欧盟国家中,英国第四季度增长率为0.8%,并且未来的增长不确定性较大,这是由于脱欧等因素带来的物流问题和劳动力短缺造成的。相比之下,瑞士取得了10.9%的增速。

总的来看,欧洲总体的制造业增速仅在该季度超过了欧盟总体的增速,逆转了2021年上半年的发展趋势。(见图4)

图4 欧洲工业化经济体制造业产出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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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和新型工业化经济体

根据季度调整后数据,中国制造业增速为3.1%,创自2006年本报告开始收集数据以来的新低(去除2020年上半年与疫情相关的季度)。2021年第四季度,除汽车行业外,大多数中高技术和高技术行业都显示出高增长率。此外,纺织品、橡胶和金属产品的生产在2021年的最后一个季度出现了下降。

2021年第四季度,发展中和新兴工业经济体(不包括中国)的制造业产出增加了4.3%。然而,不同地区的制造业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性。亚太地区(不包括中国)第四季度的产出同比增长了6.3%,其中菲律宾的增长最为显著(35%),而印度(1.1%)、印度尼西亚(4.2%)和土耳其(12.4%)的增速较为平缓。拉丁美洲的制造业产出同比增长了1.6%,此前该地区在2021年第二季度实现了29.4%的高增长率,该地区的巴西制造业增速呈现显著下降6.6%,主要是由于在中高技术含量的产业如电脑、生物制药和机器制造等带来的损失。

非洲国家的增长预估基于有限数据,与2020年第四季度相比,制造业产出增长2.6%,此前两个季度的产出分别增长3.7%和14.7%。 

图5 发展中和新兴工业经济体制造业产出同比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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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产业的制造业同比增速统计数据

在疫情开始时,不同技术强度的工业部门在2020年上半年遭受了类似的影响,但它们走向恢复的速度和强度各不相同(见图6)。目前,中高技术产业(4.7%)和低技术产业(3.8%)的生产表现好于主要使用中低技术的产业(1.4%),如矿产品或基本金属。

图6 不同产业制造业同比增速(按科技含量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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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中高技术产业的增长率一直很高,这主要归功于计算机、电子和光学产品、电气设备以及药品的强劲表现。由于持续的供应链中断,汽车产业的生产在最近几个季度表现较差。

在2021年的最后一个季度,各国家的工业表现仍然不尽相同。工业化国家、发展中和新兴工业经济区(不包括中国)的产业没有发生损失(汽车产业除外)。而在中国,纺织品、基本金属和橡胶制品等行业的产量下降。

新冠疫情对全球范围的制造业仍存在不利的影响。大多数中高技术的产业已经达到了疫情前的水平(机动车和其他交通运输设备除外)。很多汽车产业发达的国家,如德国、日本、韩国和英国在近几个季度都受到了供应链中断和中间产品短缺的影响,从而也未恢复到疫情前的工业增长水平。较低技术的产业如纺织、服装和焦炭仍处于低于疫情前的增长水平。但食品产业作为中低技术产业,自疫情以来一直呈现较稳定的增速,这是由其基本消费品属性所决定的。

全球制造业年度增长

随着2021年第四季度数据的发布,我们现在对2021年以及过去两年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带来影响有了一个完整的画像(见图7)。完整的年度数据证实了2020年制造业生产的严重下降,以及2021年的强劲复苏。全球制造业生产在2021年增加了9.4%,而在2020年则因疫情下降了4.2%。数据显示,在疫情发生之前,制造业增长就已经放缓,这主要是由于中国、美国和欧洲之间持续紧张的贸易和关税问题。

2021年,工业化经济体的年度制造业产出增长了7.3%。北美的制造业生产在2021年增长了6.3%,而在2020年则下降了6.6%。欧洲的工业化国家2021年制造业年产出增长8.2%,而亚洲和太平洋工业化国家在2021年实现了7.3%的增长。

中国的制造业在2021年取得12.3%的增长率,而在2020年则勉强保持正增长,增长率为0.9%。相比之下,在疫情之前,中国的年增长率至少为6%。

在2020年工业产出下降7.9%之后,2021年发展中和新兴工业经济体(不包括中国)的制造业产出增长了10%。拉丁美洲的工业产出在经历了疫情之前就已经开始的两年下降之后,增长了9.3%。该地区的大多数经济体实现了超过10%的年增长率。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和新兴工业经济体(不包括中国)的制造业生产在2021年增长了11.5%,主要归功于印度和土耳其,这两个地区的增长率超过10%。非洲的有限数据表明,继前一年下降6.6%之后,2021年制造业产出将增长4.9%。

图7 不同类别经济体的制造业产出自2017年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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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2021年第四季度经济仍在稳步复苏,然而新冠病毒变种和地缘政治因素导致经济前景仍不明朗。第四季度比前三季度的工业生产同比增长率有所下降,各国家发展路径也不全然相同。疫情之下,单边主义的盛行与地缘政治的冲击将会更持久地影响各国制造业产出,其影响在发展中与新兴经济体中尤甚。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全球经济想要可持续并包容地发展,各国亟需合作共同应对贸易紧张与供应链中断等挑战。

附表:世界制造业2021年第四季度预测值同比与环比增速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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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来源:UNDO Statistics

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出炉啦!

上海市2022年度

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详见

征集范围

专题一:共性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研究目标: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民生安全保障需求,开展产业支撑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等各层级技术标准,发挥技术标准对产业发展及民生安全的支撑引领作用。

研究内容: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等领域,以及城市数字化转型与碳达峰碳中和等战略任务的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执行期限:

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

1. 非定额资助。

2. 研究目标为国际标准的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其它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

专题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研究目标:

聚焦民用航空航天高性能及其复合材料等关键基础材料,开展规范研制、制备与使用等重要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关键基础材料引领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在关键基础材料的控制能力、材料性能、工艺适用性、材料稳定性评价等过程,开展覆盖全生命周期、上下游协同的标准体系研究。

执行期限:

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

1. 非定额资助。

2. 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

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但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负责或参与各类项目,申请时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

8

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9

申报单位必须具有标准制修订相关经验和较强的研究团队,以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10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11

专题一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专题二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

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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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4月2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4月22日16:30。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

021-12345、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国资委发布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以下简称271号文件)要求,推动中央企业抓紧抓实抓好2022年房租减免工作,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积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期,受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各中央企业要从稳定市场主体、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高度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要求,切实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关键时刻彰显央企担当。


二、细化措施,切实将减免政策落到实处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271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中央企业要抓紧研究确定房租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尽快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力争在上半年实际完成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对于转租、分租中央企业房屋的,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对于所属股权多元化子企业,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小股东理解支持,在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租金予以减免。对于所属子企业因落实减租政策导致资金困难的,上级企业或集团公司应给予资金支持。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优先减免271号文件所涉及行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三、规范操作,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方式


各中央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减租实施方案,严格审批流程,做到高效便利、规范有序,不符合条件的租户不得减免,杜绝随意减免。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减租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和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完善减租问题受理机制,依法合规妥善处理问题诉求。国资委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逐条核查有关方面反映的各项问题线索。中央企业因落实减免房租政策,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国资委将在考核中予以剔除。


请各中央企业梳理统计2022年集团内各级子企业自有经营用房(包括写字楼、商铺<摊位>、仓库和厂房等)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情况,于每月5日前填写统计表并报送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

国资委办公厅

2022年3月23日

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加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四、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五、本公告所称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六、本公告所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其中,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本公告所称大型企业,是指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七、本公告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八、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九、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十、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十一、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时符合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上述留抵退税政策。    

十二、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纳税人应在下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缴回相关留抵退税款。    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适用本公告规定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的税收管理事项,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十四、除上述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规定,继续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执行,其中,第八条第三款关于“进项构成比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留抵退税工作,摸清底数、周密筹划、加强宣传、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并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税务部门结合纳税人留抵退税申请情况,规范高效便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    

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六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1日